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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屋 > 科幻异能 > 抬龙棺 > 第两千七百零五章 凶手
  但是我看队长这个样子,应该是挣扎了半天,也没有说服自己走到尸块面前。
  真是奇怪了……
  我记得他在公园的时候看到尸块,还是面不改色的……
  但是他现在看到这些尸块的时候,只仅仅是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次直视了。
  而且他今天的行为倒是特别的反常。
  队长的徒弟付悦告诉我们他已经在队长的手机上装了监听,但是手机好像被队长做了反监听处理。
  “他的手机定位一直都在国外,我现在真是搞不懂他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付悦也是一头雾水。
  “他今天的行为确实是很可疑,但是又讲不出来可疑的点到底在哪里?你说他和他弟弟会不会已经互换了身份?”这是我的猜测。
  目前,我市的分尸案件因为消息泄露在网上,所以引起了大量媒体的关注。
  我们也被上级下了死命令,要求他必须在两天之内破案。
  “现在好了,这消息疑泄露出去,我们就更没办法怠慢了48个小时之内破案要我们的命啊。”刘志鹏躺在沙发上叫苦连天。
  “行了两天就两天吧,能有什么办法尽力就好了,如果说没办法在48小时之内破案的话,那上面也没办法拿我们怎么样。”
  我摇了摇头,虽然很无奈,但是只能听天由命了。
  队长突然走了进来,以24小时之内破案为交换条件,说是希望能看一下关于他弟弟这件案子的卷宗。
  “可是上面已经吩咐了,不允许您来插手这件案子……”我有些犹豫。
  “我知道,但是我就只在这里看,而且往后的所有案件我可以随叫随到。”
  既然董鑫国都已经这么说了,这个条件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以后办案的话又多了一个厉害的人选。
  所以我们也都同意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你们现在可以布控了,这个凶手应该不是连环杀人犯,而是因为谋杀与谋杀之间的冷却期短到了忽略不计的程度。”
  董鑫国看完了卷宗之后,下了定义。
  这个定义一出口,我们都惊讶万分。
  不过确实,如此高的凶杀率,很明显就是典型的狂欢型谋杀犯。
  这个凶手应该是对解剖尸体有一定的兴趣的,而且还特别的疯狂。
  我恍然大悟,不由得对董鑫国新生的一种敬佩之情。
  我根据观察这些尸块总结出了:“第二名被害人和第三名被害人应该是兄妹的关系,这个男性应该是无业游民,而女性是一名患有妇科炎症并且从事保洁类的工作的人。”
  所以我们现在只需要找到女性的身份就可以了。
  刘志鹏立马派人去看克敏唑类妇科炎症药物的购买记录,包括丢失女性的报案记录。
  正当我们再去这个小区观察的时候,发现了小区里面贴了一张禁止外卖快递车辆进入了公告。
  最后我们找到了这名女性死者,是一个名字叫何文静的保洁员。
  “我们进入他出租屋内时,发现现场的脚印和抛尸地点的一样大小,而且分尸就在卧房里面。”这些还是刘志鹏找到的。
  凶手把床垫当做海绵,是在床垫上进行分尸的。
  所以我们在床上找到了大量的血液和流失的部分器官。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凶手为什么不一次性都把他们扔了,而是要留一些在这上面。
  我正准备去找房东过来,想要问他一些情况。
  我再回来之后就发现对面有一位身穿皮衣,戴着黑色头盔的男子。
  我立马就联想到了保安之前和我说过的那名男子的特征。
  而且那名男子也很反常,在看到我一直盯着他看了之后,突然就掉头骑着摩托车往外出去了。
  我立马就反应过来,直接把旁边一位骑着摩托车的人给扔下了车,骑着摩托车就这样追了出去。
  不过最后还是在街口把人给逮捕到了。
  这个嫌疑犯叫阙荣浩,26岁,是何文静的男朋友。
  我在审问的过程中,发现阙荣浩很紧张。
  “何文静到底和你们说什么了?”他很紧张的看着我,双手捏的紧紧的。
  我这才反应了过来,原来凶手并不是他,否则他肯定不会问和文静还说了些什么。
  经过了解才发现,阙荣浩是一个偷车贼。
  何文静发现了他的身份之后,就威胁他说要报案,所以阙荣浩现在遇到了督查就跑。
  根据队长不断观察凶手的心理安全区,包括他的心理画像,最终得知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天天网络24小时在线,但是最近都不登录的用户。
  “他应该是养猫的,并且会抽烟,年龄在25岁到30岁中,身高在1m78左右吧,体重90公斤左右,开手排挡独居的人。”
  队长说凶手是个男人。
  我们根据这些队长以上陈述的条件,命令下面的这些人去小区抛尸半径8km内搜查。
  我们几个人再次去了工地,但是我突然猛的就想到,这个凶手一定能看到这个工地,所以他才选择了工地这里抛尸!
  队长也认可了我的想法,所以以这个条件把范围缩小到了五个小区。
  我们来到了其中一个小区发现了某辆手动挡比亚迪,车底下有一只白色的家猫。
  “我可以确定这一定是犯罪嫌疑人的车。”对长信誓旦旦的说。
  此时此刻,我回过头去看,有一个人在身后看着我们,几个人围着这辆车。
  但是刘志鹏他们突然感到了现场,他就莫名其妙这样走了。
  我们通过调查查出了这个比亚迪的车主,名字叫做林嘉诚,就住在小区的2楼,206。
  我们几个人根据这个地址来到了里面,在他的冰箱里发现了头部和右手臂的尸块。
  我们问了物业之后才知道,原来这间房子是个合租房,是林嘉诚和一个叫做高子琪的人一起合租的。
  这个叫高子琪的27岁,是奶茶店的员工,而林嘉诚是一名游戏测试员,平常没事情干的话就都在家里面工作,从来都不出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