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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屋 > 科幻异能 > 魔临 > 第746章 上吧,儿子!
  (上一章刀名写错,应是乌崖,已修改。)
  ………
  喊出一声“有刺客”,是一种本能反应;
  还好,郑侯爷脑子仍算清醒,清楚身边唯一的护卫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没喊出:“快来护驾”。
  那被郑侯爷一刀捅死的,叫马瘸子,是望江上游的一个水鬼,所谓的水鬼,做的,其实就是水匪的营生。
  有人出大价钱,让他带着俩手下在这里等着,杀俩仇人。
  这单,他接了,他自幼水性极好,且也算是个入了品的小高手,身上穿着鱼皮缝制的衣服,所以站在上方的郑侯爷看见的是黑黑的身影上来。
  水下的温度,其实还好,冷是冷,但还能忍受一会儿,按照往常的流程,是他在下面动手,另外的两个手下在岸上冲过来。
  只可惜,
  他就这般的死了;
  或许,若是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小水匪到底是死在谁的刀下,会觉得很是欣慰,至少,死而无憾了;
  但,
  于今日,他和他的两个手下,主动只是陪衬,不起眼的陪衬。
  一如一块石子,丢过去,问个路,也就这样了。
  两个手下此时已经向这里冲来,但当他们看见郑凡脚下的冰面开始呈现出血红色后,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他们果断地抛弃了那位平日里喜欢苛刻他们的老大,开始折返跑。
  他们只是水匪,喝酒吃肉时会吹嘘自己是江湖人,可毕竟没什么血性,见是狠茬子来了,自然就开溜。
  然而,
  往回折返跑的二人没跑多远,一根长枪就斜向飞了过来,将其中一人穿透后又刺入另一个人的胸膛,枪尖距离冰面就差个丝毫,被尸体架住了。
  一身穿青色长袍面容素净的男子闪身而出,将长枪取出。
  男子头发有点蓬乱,胡子拉渣,但这份忧郁的气质加上手中的这杆长枪,浑然间,似乎有种天地一体的压迫感。
  这倒不是郑侯爷在瞎吹和脑补,
  现如今郑侯爷好歹也是五品高手了,对他人的气机感应自然也就更上一层楼。
  是个高手;
  郑侯爷回头看向剑圣,
  剑圣开口道:
  “沥龙枪。”
  “历天城魏忧,见过剑圣。”
  江湖百兵之首,是剑,且自古以来,就有剑客攻势当一甲的说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其他兵器走其他路数的人,就一定弱了。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一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的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的是,姚师从不拍废物的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了几步,站到了剑圣身后。
  心里,当即踏实了不少。
  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的这位,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的,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的目光只是向岸边一扫,就察觉到了一股微妙的气息。
  这是一种警觉的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了,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一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了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的。
  是的,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匹夫之勇?
  “为何而来?”
  剑圣开口问道。
  其实,按照剑圣原本的性子,你来了,要打架?那便打架吧。
  言语越多,证明你顾虑越大,心思上已经出现了,能不打就最好不打的倾向。
  因为剑圣得为自己身后的这位负责;
  “为杀燕人的平西侯。”
  目的,很明确。
  郑侯爷喊道:
  “今日赶路太急,身上染了太多风尘,不如来日我沐浴更衣后,与君大战三百回合?”
  说的是屁话,
  但问题是,现在局面不明,很显然,对方不可能就一个沥龙枪,所以,只能用屁话来打发时间。
  郑侯爷虽说未曾在真正的江湖上摸爬滚打过,但带兵打仗的经验多了后,其实更懂得这个道理。
  很多时候,双方对垒时,你没那么多场面让你大开大合地冲阵厮杀,很多时候都得靠这种屁话屁事儿来打发时间。
  “让平西侯失望了,今日是个好机会,一离开今日,想杀你,就太难了,忧,办不到。”
  很直接地认怂了。
  而魏忧越是这么说,剑圣心里的愧疚,其实就越重。
  如果不是自己几次问询归期,郑凡是不会和自己两个人就往回赶的,放在其他时候,无论去哪里,郑凡身边的保护力量都不会缺。
  也就是今日了。
  “杀了他,晋东数十万刚刚安顿下来的百姓,会再度生计无着,那时,野人入关,楚人北伐,晋地,又将成为战场,晋人,又将生灵涂炭。”
  魏忧摇摇头,道:“与我无关。”
  很显然,魏忧不吃这一套。
  剑圣叹了口气,抽出龙渊。
  龙渊剑身发颤,它很兴奋,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主人,这次,是真的很严肃地要对决。
  魏忧举起长枪,
  道:
  “兴许,这是您要庇护着他的原因,您的为人,我是相信的,但,我还是想杀了他,我是个粗人,我不喜欢想太多的事情。
  今日,我想杀他;
  不为什么晋地苍生,也不为什么社稷存续;
  五年前,
  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我想了很久,也迟疑了很久,现在,我打算做了。”
  满打满算,五年前,就是闻人家被灭的时候。
  郑侯爷马上喊道:“那我觉得你应该去杀靖南王,我帮你约他给你杀?”
  魏忧笑了,
  道:
  “正是因为清楚自己应该不是靖南王的对手,所以,才等到了今天,来杀你这位平西侯。
  让平西侯爷见笑了,
  忧,
  就是在找软柿子捏。”
  如果将靖南王和剑圣,摆在一个水平线上的话,剑圣这边,再配一个郑侯爷,哪怕多个稚童,也是多一个人,多了一份力量。
  但不是这样算的,
  因为靖南王如果遭遇围攻,他可以退;
  剑圣当然也可以退,可问题是,剑圣很难带着郑凡一起退。
  “没商量的余地了?”剑圣最后问道。
  魏忧摇摇头,
  “我来,就是为了杀人,晋地、国祚、闻人家、仇、后果,都不在乎,我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来杀了他,杀了他,能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件事。
  好事,坏事,大局,个人,都无所谓了。
  您不用再劝了,
  出剑吧。
  亦或者,
  您可以尝试带着平西侯走,我来拦您。”
  “你不是我的对手。”剑圣说道。
  “我承认,但我能拦住您。”
  沥龙枪舞了一下,
  枪口,
  向前,
  魏忧横跨了一步,摆出了一个可进可退的架势。
  剑圣在犹豫,在他面前,有三个选择;
  一个,是现在上前,以最快的速度,将沥龙枪的主人斩杀,再快速回到郑凡身边;
  一个,是自己掩护郑凡边杀边走;
  最后一个,是站着,不动。
  等,
  局面,已经很差了,隐藏的高手,他其实感应到了。
  所以,等,不会更糟,甚至,还能带上点希望。
  然而,对方显然不可能让其一直等下去。
  江对岸,走出了一道身影。
  是一个女子,女子扎着个马尾辫,穿着花色的衣服,年岁,四十的样子。
  郑侯爷还下意识地多看了几眼,长得可以。
  “哟哟哟,打不打呐,打不打呐。”
  女子扶着柳腰笑着催促道,
  “人家还等着早点打完,回去奶孩子呢。”
  这个女人,也是三品高手,也是晋人。
  只不过,剑圣没说她是谁。
  只能说,这世上,是有这种人的,默默地修行,默默地提升,不图名,不图利,所以,于江湖不显。
  郑侯爷开口喊道:
  “姐姐,您晓得我是谁么?”
  女人捂着嘴,笑道:
  “当然,当然。”
  “那姐姐必然也晓得,我最好什么了?”
  女人笑得更开心了:“自然,自然。”
  “姐姐好美。”
  “哟,真想不到,堂堂大燕的平西侯爷,竟然也会说出这般直白话,姐姐爱听,爱听死了。”
  “姐姐可以带着孩子,随我回府,我让公主做小,姐姐做大,孩子,以后可以封侯。”
  “哟呵呵呵。”
  女人笑得更厉害了。
  “姐姐不信?”
  “自是信的,知道侯爷您重喏,否则也不会收养靖南王的儿子不是?只是……”
  女人看向江面上站着的魏忧。
  魏忧开口道:
  “她是我的妻子。”
  “………”郑凡。
  “呵呵呵,哈哈哈哈………”女人还在笑着,“魏忧,你听到了么,要不,咱收手?去给咱孩子,挣一份前程?”
  魏忧也笑了。
  女人随即脸色一变,
  大骂道:
  “魏忧,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媳妇儿被人当着你的面调戏,你都能站着不动啊,爹当年可真是瞎了眼,将那沥龙枪传给了你。
  老娘也是瞎了眼,给你生了三个娃!”
  魏忧闻言,终于动了,持枪,冲了过来。
  剑圣也动了,
  他感应得出,女人的境界,很飘,是三品没错,但实则,并未达到真正的三品,境界不夯实,而且可能真因为生孩子的原因,导致气血有亏空。
  刹那间,剑圣做出了抉择。
  他要以最快的速度,杀了,或者重创沥龙枪的主人,随后,再折返回来;
  这期间,只能靠郑侯爷先来应付这个女人,只要不被打死就好。
  按理说,郑侯爷应该可以做到。
  因为剑圣清楚,郑凡身边,有一块一直随身携带的红色石头。
  龙渊飞出,
  剑圣整个人腾空而起,
  没有犹豫,
  直接准备入二品,下杀手!
  然而,就在这时,第三个人,出现了。
  他自枯萎的芦苇中走出,一身白衫,双手于天地间撑起,开始吟诵。
  先前,
  剑圣于江面中停下脚步,感应到的,是两股气息。
  一股,是魏忧;
  一股,是他的妻子;
  但剑圣觉得,至少,得留一个容错,比如,有第三个人,但这第三个人,更擅长气息的隐藏。
  现在看来,
  确实是三个人。
  这第三个人,是个炼气士。
  而炼气士的品级,在厮杀中,其实算不得数的,三品炼气士,被五六品的武者杀了,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炼气士姓孔,叫孔山洋。
  也是晋人,但后来去了乾国后山,于后山修行超过十五年。
  不过,多出了一个炼气士,剑圣并不担心。
  龙渊向前,空中,气机开始撕裂,接二品,出剑!
  然而,
  炼气士的吟诵之音却在此时生效,这一方江面之上,刹那间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幕布。
  孔山洋,以炼气士的能力,强行改变了这附近的风水格局,也就是,隔绝了天机。
  于空中等待着的龙渊,并未能接到二品的力量,向着魏忧刺下去后,被沥龙枪枪尖挑起,倒飞了回去。
  “雪海关前,剑圣大人一人破千骑,何等威风,想来,应该是参悟到了二品之境,不愧是剑圣大人,不愧是当年我晋人的骄傲。”
  孔山洋白衣飘飘,
  “但二品,乃借天象之力入己瓮中,今日,我隔绝这一方天象,且看大人您,如何能再接二品之力!”
  龙渊飞回剑圣身边,沥龙枪也随之杀到眼前。
  崩,压,盖,挑,扎,
  朴实无华的枪术,却蕴藏着大道至简的意蕴。
  剑圣虽然未能开二品,但依旧以三品之境的实力,强行交手。
  一开始,沥龙枪占据上风;
  但很快,局面就被龙渊扳回,变成剑圣主攻,魏忧主守。
  这并不奇怪,剑客的力量,本就同阶翘楚,剑圣对剑法的理解,早就超脱了三品的层次,对力量的运用,更是入微极致;
  就算不开二品,魏忧也是打不过剑圣的。
  但问题是,
  不开二品,能压制魏忧,能压制沥龙枪,却,很难在短时间内,给予其真正的杀伤,且在对手一味选择守势和纠缠而不取进攻的前提下,分出胜负的时间,会更被拉长。
  以伤换伤,人家都不愿意,你进,他就退,你退,他马上再缠过来,这是缠斗,而非厮杀。
  而在另一边,
  女人笑呵呵地走到冰面上。
  她的对手,是郑凡。
  在这个时候,去埋怨密谍司不作为,已经没意义了。
  最重要的是,
  一对这几年一直在隐忍,隐忍时还会生娃的夫妻高手,妻子,甚至在江湖上都没什么名声,可能平日里,他们就在晋地某个村子里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密谍司再是神通广大,也查不出此等迹象来的。
  这真不是他们废物,而是这对夫妻,藏得太深。
  唯一的变数,大概就是那位炼气士了,他的出现,可能会露出些许蛛丝马迹,但也正是因为他擅长隐匿气息,若是铁了心地想要藏,想要匿,也是很难预料到的。
  最最最重要的是,
  望江两岸,晋东之地,密谍司慑于平西侯府,不敢渗透得厉害,可以说是,这儿,相当于密谍司势力最薄弱的地方。
  薛三曾和郑凡说过,
  刺客最喜欢下手的地方在哪里呢?
  在目标的,家门口。
  因为在那里,目标最容易放松警惕。
  眼前的郑凡,不就是么?
  这条望江,就是他的家门口。
  这事儿,还真不能怪剑圣,是自己也大意了。
  实在不行,让剑圣先回家,自己继续留在上川县城,不也安全得很么?
  整条线思索起来,其实自己真的是麻痹太多了,因为了凡的事,自己在上川县暴露了身份,然后,竟然还敢不带护军的前提下出远门。
  但现在,想这些,后悔什么,已经没意义了。
  剑圣那边打得怎么样,郑侯爷没精力去顾及;
  他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撑下去,继续撑下去。
  女人缓步走来,并非刻意拖延时间,因为郑凡看见,女人的手下,有两条皮鞭。
  皮鞭的上端,在女人手中,下端很长的一大截,则在冰面之下。
  她,
  在封锁自己破冰入水逃跑的可能。
  “姐姐,您再好好考虑考虑,今儿个,就当开个玩笑,我郑凡一诺千金,您不为自己考虑考虑,也得为自己的孩子们考虑不是?”
  “哟,侯爷,您在威胁我这个妇道人家?”
  “是。”
  “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哩,自家男人想杀你,我怎能不帮呢?至于孩子,生出来本就是因为日子乏味无聊,生几个崽玩玩的罢了,生死,随他们去咯。”
  女人手中的皮鞭,逐渐完成了对这块区域冰面下方的封锁。
  而郑侯爷,
  也在此时将魔丸拿了出来。
  “儿子,一般这个时候,应该有个人爆种一下的才对是吧?
  爹就靠你了,你能不能创造个奇迹,一下子升个两级,那样,咱还能有救。”
  吐出一口气,
  郑侯爷打算让魔丸上身,借用魔丸的力量,关键是,借用魔丸的厮杀经验来御敌。
  上吧,
  儿子!
  红色石块,被郑凡轻轻抛起;
  而后,
  落下,
  而后,
  砸在了冰面上,
  而后,
  将冰面砸出了一个小窟窿,
  最后,
  自己沉了下去,
  就这样,
  沉,
  沉下去了!
  “……”郑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