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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屋 > 历史架空 > 珠玉缘首部曲:千年之恋 > 第一卷[源远流长] : 第四章[傻瓜打虎]
  说起这个罗旺,他爹给他取了「旺」这个名字倒不是祈求“家业兴旺”的意思。而是他们罗家;或说穰邑姬家;多少代了都是一脉单传,罗广希望讨个吉利,从这孩子开始家里能“人丁兴旺”。没想到这个罗旺有负老父厚望,混到今年三十有三了都还没娶妻开工。
  陈祥才刚回过神,闻言大感惊愕,喃喃说道:「一个人?这…这…怎么可能…」。
  陈祥除了收购賨族女人织的綌(註一)与絺之外,有时也会买一些賨族男人猎来的野兽毛皮及山禽羽毛,连带从猎人那儿听来不少打猎的知识。他知道老虎是无法用射杀的方式猎得的,因为老虎皮粗肉厚,除非是很近的距离才能用弓箭杀得了牠,而老虎又岂会让人大摇大摆地在近身射箭?用刀剑砍杀那就更不可能了,十来条壮汉都打不过一隻老虎。猎老虎惟一的方法就只有挖坑设陷阱,待得老虎掉进陷坑里,大伙儿就拥上去乱枪齐下将之刺死。
  所以猎到老虎本来就少见,即使猎到了那也是搞得全身皮毛坑坑洞洞,遮掩起来很不容易,价钱也不会漂亮了。
  陈祥想到此节,就顾不得一个人怎么能宰掉一隻老虎的问题,急忙上前细细检查起那张虎皮。
  这时听得罗广说道:「小祥,别找啦!这畜牲身上一个洞都没有,那傻小子是一枪戳进牠嘴巴里的哪!」。
  「哦?」,陈祥回头瞧着罗广,终于现出了愿闻其详的表情。
  罗广很开心能宣扬儿子的英勇事蹟,就指着那死老虎,说道:「这头畜牲是半年前摸来村子左近的,短短五个月就吃掉了村里九个人…」,说着似是觉得馀愤未平,就踢了那死老虎的脑袋一脚,骂道:「操你个老母的!」。
  陈祥瞧着心疼那张虎皮,怕他再踢,就赶忙问道:「嗯,然后呢?」。
  关于罗旺打虎的事,罗广说的难免会加点油添点酱,而真实的经过却没有那么精彩绝伦,甚至以英雄打虎故事的标准而言,还真有点过度简单平淡了些。总之,事情是这样的:
  话说那隻吃人的老虎大概是与人类交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村民们设下的机关陷阱对牠完全无效。于是村里就组织起守望巡逻队,两人一组在村子周围不分昼夜地轮班警戒。一旦发现虎踪就敲锣大喊,村里几百个男人就会抄起傢伙蜂拥而出,料那畜牲再大胆再兇猛也不敢来犯。虽说只有千日做贼而没有千日防贼的,这终非长久之计,但除此而外大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罗旺平常很忙,除了跟他老爸一起打铁之外,也会抢着帮老妈干些女人家的活,诸如种菜、臼穀、沤麻(註二)、打扫清洁、生火煮饭…等等,有时还得去河里捞些鱼虾回家加菜,所以少有空间可以参加狩猎活动。再说,其实他心里也不大想和那些飞禽走兽过不去,所以打猎的成绩并不出色。不过这档子事已不再是打猎了,而是保家卫民,所以罗旺当然就义不容辞地加入了守望巡逻的队伍。
  罗旺加入守望队的第三天就碰上了那隻老虎,那天的巡逻由罗旺的伴当领头,罗旺压后。前头的伴当拎着一面铜锣,而罗旺则是左手持盾,右手举枪,保持警戒。
  说“举枪”而不说“持枪”,那是因为罗旺可是真的一路举着枪,就是把枪高举过肩,枪尖朝前,握枪的手虎口朝后。这样累是累了些,样子也少了点从容气概,但好处是一遇状况就能立刻射出标枪。罗旺他寧可累一点也要争取反应速度能快一点,那怕只是快一点点也好。
  当时还是明日高悬的午后不久,那畜牲或许是最近干得太顺手而有点得意忘形,没等天黑就大辣辣地过来开饭了。罗旺他们俩人正走着走着,罗旺突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其实他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也不像一般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老虎来了就“一阵腥风大起”,事实上他也没有闻到什么气味。那纯粹只是一种第六感,而且很可能不过是他自个儿在疑神疑鬼。
  但罗旺立刻服从了直觉,立即向后转身,举起木盾护身,并且将手中的标枪向前推刺。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完全没有经过思考,而是他将私下演练过无数次的套路反射式地“蹦”了出来。
  要知老虎猎食的模式是非常固定的,牠会鬼鬼祟祟地从猎物背后偷袭。先是伸爪一扑将猎物扑倒或固定住,然后再凑上大嘴将猎物咬死。这个习性猎人们都晓得,所以走在老虎出没的地段上,只要怀疑身后有甚么风吹草动,大家都会频频回头张望。但也只是警戒一下,而不会转身挥刀刺枪,否则九成九会砍杀到空气,那也蛮可笑的,看起来活像个傻瓜。但罗旺可不这么想,他早就打定主意只要一觉得不对劲,就立马施出这“伏虎连环三式”,就算模样滑稽又如何?当傻瓜总比当老虎点心好吧?
  说时迟,那时快,在“伏虎连环三式”施出的几乎同时,罗旺就发现自己被一隻其重无比的老虎压在地上了。但奇怪的是那老虎没有张口咬他,仔细一瞧原来那老虎的大嘴里插着自己的标枪,而且从刺入的角度看来枪尖已深入虎脑,就是说这畜牲死翘翘了。
  罗旺的木盾已被虎爪扯的肢离破碎,但也保住了自己身上完好无伤,只是那特大号的虎躯真的很重,他费了老大劲才从虎尸下鑽了出来,只见前头那伴当正瞧着这边发楞,连锣都忘了敲。
  罗旺打虎就是这么直接了当简简单单,整个过程在一霎那之间就完成了,速度快到罗旺自己都眼花撩乱,看不清楚也说不明白。那老虎更是死的糊哩糊涂一头雾水,想不通自己是怎么掛掉的。
  虽然罗旺这傻小子说不清楚,但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猎人一看现场就明白怎么回事。就是那头老虎从罗旺身后飞扑突袭,当牠身体凌空即将扑到的那一瞬间,罗旺恰恰好转身出枪,让那老虎无法闪避就一头撞上了枪尖。这时机抓的不早不迟,早一点或晚一点出枪都会落空的。而且更恰恰好的是,那一枪就不偏不移,而且角度精准地,从张嘴待咬的虎口中鑽进了虎脑。否则若没有这样一枪毙命的话,而只是刺伤了牠,那罗旺也难免会被撕个粉碎的。总之;一切都是恰恰好到了极点,这只能说那畜生多行不义遭到天谴,或说罗旺这傢伙傻人有傻福,不但保住了小命还成了个大英雄。
  罗旺的运气好固然没错,但大家都忽略了若不是他愿意不辞劳苦地举着枪走路,以及不断地回头刺空气,那这些好运也不会发生。或许因为罗旺本来就是个傻名远播的傻小子,那些傻动作本就理所当然,不足为奇。
  罗旺的傻气是大大有名的。他说话傻呼呼的,做事傻呼呼的,被佔便宜了、被捉弄了也不知不觉。他傻到大家都叫他「傻旺」,傻到大姑娘们都因为怕丢脸而不肯嫁给他。偶或有几个姑娘喜欢他的高大魁伟,愿意不计较他的傻名,但还是被他傻的给气跑了。举例来说吧,若姑娘撒娇问他:「大哥你瞧我美不美呀?」,而这傻小子却就给人家一个很诚实的答案,诸如此类的傻瓜事蹟不一而足。
  当然;天下父母心,罗广夫妇是不会承认儿子傻的,若他真傻怎么能把打铁的活干的那么俐落漂亮?又怎么能把家里的活办的那么周到妥贴?
  且说陈祥听罗广口沫横飞地报告完毕,明知他说的有点夸大,但这隻大老虎是罗旺一个人宰的应不致于有假。看看那庞大的虎躯,想想那情景还真有点惊心动魄的感觉,不免为罗旺感到庆幸,并且真心诚意地着实夸讚恭贺了一番。并且说道:「好了,这张虎皮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珍品,我就出两百金(註三),大哥觉得如何?」。
  罗广沉吟片刻,说道:「这个…三百金好不好?」,他见陈祥似乎面有难色,就补充说道:「我是想给被这畜牲吃掉的那九位家里送点钱,每家三十金,算是这畜牲赔还他们的。多下来的三十金,就等着给罗旺娶媳妇,到时喜事办得再热闹都挖不到咱的棺材本。」。
  陈祥听了这话大感惭愧,忙道:「应该!应该!就照大哥的意思,三百金!」,心里想着虽然少赚了一百金,但能做点善事倒也不错。
  这时罗嫂在厨房里大喊着开饭了,罗广开心的说道:「来来来,咱们去吃几块老虎肉,那是特地给你抢下来的,其他几百斤的虎肉、虎骨连着五脏六腑都被大伙儿分光了。不过虎鞭我可没让他们动,完完整整地留着泡酒,咱们这就去喝他两盅。」。
  (註一)綌是一种粗的麻织品。
  (註二)沤麻就是将麻的皮质与胶质泡烂去除以取得纤维。
  (註三)一金就是一个金鎰,为250公克的九成金。以当时的黄金购买力估算,若说一金可兑1,000钱,合新台币16万元应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