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肉文屋 > 惊悚推理 > 白皮书:大唐无杖录 > 第270章
  徐有功再次蹲下,将白纸放在赵梓铭的脚下,“赵梓铭,你要明白,逃避解决不了问题。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配合提供脚印,证明自己的清白,是你唯一的出路。”
  用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让犯人明白,逃避,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徐有功从前惯用的手段,但这段时间的经历太精彩,徐有功说的自己都几许陌生。
  明明只过了小半年,却像过了漫漫几十年那么长。
  “看来你是不打算配合了,那就只能……三妹。”
  徐有功看了霄归骅一眼,霄归骅就点头:“包在我身上。”
  赵梓铭脸色发白,他是见过霄归骅的手段,下意识后退喊着你要干什么,杀人了,徐有功杀人——没说完已经倒下去。
  从他背后爬出一只五彩斑斓的蜈蚣,一路回到霄归骅的瓶中。
  在霄归骅收虫时,徐有功发现些不对,“你怎么只用蜈蚣了……”之前,那么多虫种。
  霄归骅倒没隐瞒,“还没训好,这半年没空训,不过,还有别的存货,二哥哥不用担心我。接下来是把他带去哪儿审吗?”
  “当然是……公堂!”
  徐有功把人带走,外面有人阻拦,但这都不需要徐有功动手,霄归骅一个人就解决了。
  等把赵梓铭的七七八八的全部放倒后,徐有功带人来到了县衙门口,直接击鼓,然而,美原县的县令李涉早就听闻徐有功来,而跑出去躲风口了。
  这事儿,他管不了!不过,他给了徐有功一个最重要的帮手,就是仵作。
  仵作被县令喊过来后,就直接对徐有功道,这边不好出面,但是一切都有他配合,而徐有功作为天子手信的查案大员,直接可以当堂审讯!
  徐有功就把赵梓铭绑起来,扔在地上,自己走去堂上。
  伴随升堂的声音里,冷水泼下去后,赵梓铭醒在昏暗的公堂里。
  徐有功本来就若鬼一样,这样公堂上俯视着赵梓铭,一道惊堂木后,赵梓铭就是一个哆嗦,环顾左右,没看到自己的人,但是……也没看到衙门人,心中清楚,这八成是出去躲避风头了。
  庄严肃穆的公堂之上,赵梓铭站在那里,心中充满了恐惧。然而,他的眼神却透露出一种愈发强烈的冷意。
  他明白,此刻他必须挺直腰板,壮起胆子,他鼓足勇气,提高声音,试图用职位的威严来压倒对方:“徐有功,你敢动我试试!你知道我是什么职务吗?我是员外郎!我有权……”
  然而,他的话语被徐有功的举动打断了。徐有功不慌不忙地从怀中取出一张黄色的圣旨,大步走到公堂中央,将圣旨稳稳地放在桌上。
  赵梓铭看着那醒目的黄色,顿时哑口无言。
  徐有功冷冷地盯着他,语气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威严:“赵梓铭,你是觉得你的官职,能大过皇上的圣旨吗?”
  赵梓铭看着圣旨,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他算个屁,屁都算不上,在皇权面前,谁都显得微不足道。
  他强撑起来的气势也消散的无影无踪,变成深吸一口气后,因为被五花大绑而不得不缓缓低头向那圣旨行礼,口中说着那句熟悉的“万岁”。
  徐有功等他结束,才是继续用冷静的目光盯着他,声音平稳道:“在你昏迷的时候,你的脚印已经查证过,和现场留下的完全一致,这已经是最直接的证据。你无法抵赖!”
  赵梓铭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但他仍固执地否认:“不是我,我那天根本没去过现场!你们这就是诬告!我要上诉!你就算是,你就算是定罪也只能天子,大理寺御史台……三司会审的,才能杀我!徐有功!我劝你别找死!”
  哪怕脸色苍白如纸,眼神中带着无法掩饰的惊慌,赵梓铭还是嚣张跋扈,“我要上诉!你没有权力这样定我的罪!”
  徐有功还是冷静,他轻说:“按照法律办事,你当然有权上诉,但前提是你要有能推翻我的证据的新证据。”
  赵梓铭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绝望,但他依然嘴硬:“你就算是这样定了我的罪,我也要上诉!我要让所有人知道你的真面目,你说是就是啊!徐有功,还有你这个……我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徐有功,你别以为你可以一手遮天!”
  徐有功摇头,拿出另一份铁证,“或者,你看这是什么?”一把带血的匕首拿出来后,徐有功说道:“上面有明显你的指纹。”
  赵梓铭竟直接笑了,“不可能,这不是我的指纹!这是……”他一顿,似乎反应过来什么,没说下去,摇摇头说:“总之。这不是我的。”
  徐有功对霄归骅一个眼神,霄归骅走过去,直接割开他手掌,拿了指纹后走回来。
  赵梓铭吃痛哇哇大叫又是满嘴喷粪,霄归骅用匕首横放在他嘴边,总算是安静。
  而徐有功打开指纹,仔细比对后道:“不错了,现场找到的凶器,上面就是你的指纹。”徐有功放下纸张道:“如今,脚印,匕首都在,你还有什么要狡辩?”
  赵梓铭的眼神瞬间变得惊恐,“不!不可能!这匕首我……我……我就没见过!你们诬陷我!你们拿了我的脚印,又故意栽赃我的指纹!我要见我姑父!我要去刑部!去大理寺!”
  “你去不了,而且,”徐有功仍旧是用平静的语气说下去,“赵梓铭,你可能不知道……或者说,没有人公开过这件事,包括天子天后陛下都没有公开,那就是……我的手信中,有先斩后奏的权利。所以,你现在认罪,也许还能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