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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屋 > 综合其它 > 苗疆少年是黑莲花 > 苗疆少年是黑莲花 第144节
  “你!”
  铁爪当真勾断了燕落絮的肋骨,天蚕丝顺着伤口进去,将其切成一节节,她目呲尽裂,也疼得跪下:“我会在黄泉下等你的。”
  她大笑:“就算我杀不了你,刘衍也会杀了你的……”
  话没说完,燕落絮的脖颈被天蚕丝绞断,头颅滚落在地,鲜血洒了一地,又被雨水冲刷掉。
  宿主死,长生蛊会离开。
  它爬离她的尸体。
  祁不砚没看地上的长生蛊,又抬了抬手中纸伞,微仰首望对面的高楼。刘衍正站在那里,燕落絮只不过是他拿来试探祁不砚实力的工具罢了。
  死是意料之中的事。
  不过刘衍没想到燕落絮会死得那么快,从侧面证明这个来自苗疆天水寨的少年不好对付。
  街上。
  风吹过祁不砚的银饰,他却莫名想到了贺岁安。
  他想见贺岁安。
  很想见她。
  祁不砚闻着漂浮在空气中的血腥味,神经不受控制地兴奋。
  杀完人,祁不砚更加想见贺岁安了,他忽拉起蝴蝶银链,用一条新的天蚕丝割破手腕,血珠沿着被割开的皮肉流出,滴答砸落。
  想见贺岁安的念头没丝毫减弱的迹象,反而愈演愈烈。
  以前,祁不砚总是会用这个办法来扼制自己遇冷便想沉睡的念头,一旦割腕流血,便能暂时扼制了,可到贺岁安这里就不行了。
  还是很想见她。
  祁不砚出神地看手腕的血,天蚕丝锋利,割破的伤口难止血,还能持久地保持疼痛,竟然是一点也扼制不住想见贺岁安的念头。
  经过今日之事,祁不砚意识到必须要找到一个能将贺岁安永远留在身边的办法,让她离不开他。
  他垂下手,血还在滴。
  雷声阵阵,雨落成帘。
  少年容貌艳丽,手腕腥红,血色中隐约透着丝病态。
  第79章
  刘衍今晚并不打算亲自对祁不砚动手, 因为时机未到。
  他需要的不是祁不砚的一点血,而是一次性取很多的那种,数量多到足以致命。但为了大周的复兴大业,杀几个人又何妨。
  雨声不停, 有水砸到高楼栏杆, 溅进来, 刘衍转身要下去且离开, 还没走一步, 街上响起道幽幽的骨笛声,有毒蛊飞袭向高楼。
  刘衍站在原地。
  毒蛊将要碰到他时, 它们似受到什么影响, 不约而同跌落。
  原来是两道笛音产生了碰撞, 毒蛊一时承受不住。刘衍立于高楼之上, 背对着长街,也手持笛子,吹出笛音, 穿透雨水。
  刹那间大雨如注, 雨像断线的珠子砸落,祁不砚双手控笛,绘有蝴蝶的纸伞落到了青石板上,被风雨刮得滚动, 折断几根伞骨。
  雨水流过他的脸,划过眉眼, 又顺着线条流畅的下颌坠落。
  祁不砚握住骨笛的手洁白如玉,缀在骨笛尾端的靛青色穗子湿得黏成一团, 他垂着双眼,雨水压过睫毛, 看不清眼底情绪。
  刘衍却不恋战,解决完攻击自己的一批毒蛊后要离开,并非是斗不过,是不想将精力浪费在今晚,他轻功了得,转眼便消失。
  街上的笛音也随之消弭。
  祁不砚望着刘衍离开的方向,放下骨笛,唇角慢慢溢出血。
  体内的天蚕蛊对祁不砚的牵制太大,他每次用骨笛都会受到束缚。刘衍体内没天蚕蛊,用笛子没这样的束缚,应当不知道此事。
  祁不砚神情不变,随意地抬手擦去血,越过地上变得破烂的纸伞,靴子踏过水,溅起零星水珠,而银饰被雨洗得透亮发光。
  他没回公主府,也不管全湿的衣衫,来到长安最高的塔楼。
  站在塔楼上能纵览整个长安,此处有皇家守卫,闲杂人等不得随意出入,祁不砚用蛊蛊惑了塔楼前的皇家守卫,畅通无阻。
  穿过一层层的木梯,再越过一道道小门,祁不砚登上了塔楼的最高层,放眼看去,大雨笼罩着长安,街上极少行人,阴暗至极。
  祁不砚将骨笛别回腰间的蹀躞带中,眺望着下方。
  贺岁安隐藏了气息,毒蛊无法通过感应她的气息寻人,可他能让它们爬遍长安的每一个角落,先确认贺岁安是否还在长安。
  祁不砚站在最高处能够更准确地控制寻往长安各处的毒蛊。
  长安不像寻常小地方,范围较广,纵使祁不砚将自己养的毒蛊全放出去也得花不少时间才能找遍长安,不分昼夜也得个十来天。
  他走到塔楼的栏杆附近。
  祁不砚抚去栏杆的雨珠,冰冰凉凉的,水沿着他指缝落下。
  *
  石屋的房间中,既怕热又怕冷的贺岁安缩进了被褥里。
  荷华在收拾行囊,有些书被雨淋湿了,要在屋内翻开晾晾,贺岁安说要帮忙,荷华不想麻烦人,坚持自己晾书,主要也不是很多。
  她此次来长安的目的是想在这里开一家书斋,荷华在风铃镇不能待太久,已经有人怀疑她了,说认识她几十年了,没见她老过。
  这件事很难瞒人。
  毕竟大家都有目共睹。
  如果硬要在风铃镇待下去,荷华必定要被他们当成怪物的,轻则被赶出风铃镇,重则被杀。
  不过荷华早已习惯。
  但她有时候会忘记时间,忘记自己在那些百姓身边生活了快几十年,直到他们看她的眼神有异,荷华才会想起该搬走了。
  所以荷华要来长安住几十年,等认识她的人都不在了,再回风铃镇,又住几十年,循环往复,度过这漫长又看不到尽头的日子。
  长安是除了风铃镇外,荷华第二个喜欢的地方。
  感觉她很久很久之前和一个人在长安幸福地生活过一段时间,荷华遵循内心的想法来长安,遇到贺岁安是个意外之喜,很有缘。
  她之所以会来到这个小村庄避雨,是因为载荷华来长安的马车车夫在不久前意图对她不轨,觉得她是个哑巴,有口不能言。
  荷华逃了。
  说来,荷华也不知体内为何会蕴含着一股力量,在关键时刻总能救自己,用武救自己,这是她能安然无恙活数百年的重要原因。
  数百年的她难道会武?
  不清楚。
  也有可能跟她会长生这件事有关系,一牵扯上长生便是无解,对长生一无所知的荷华便没再管了,反正对她的身体没坏处。
  荷华刚晾好书,冷不丁地打了个喷嚏,在被贺岁安带回这间小石屋之前,她淋过一点雨。
  贺岁安想关心她一句,还没来得及开口,自己也打了喷嚏。
  天气变幻莫测。
  昨天和今天的温度根本不像是同个季节的,前热后冷,温度急剧下降,没给人适应的时间。
  崔姨过来敲门,叫她们出去喝点热酒,今晚不喝点热酒驱突如其来的寒意,她们准要病倒,在小村庄里看病可不容易,特麻烦。
  贺岁安一听有热酒可以驱寒,掀开被褥下床去。
  荷华也听到了崔姨的话。
  贺岁安问荷华能不能喝酒,用热酒驱寒不失为是应对忽变冷的天气的好办法,可以一试。
  荷华点头,她表面看起来虽柔弱,却是千杯不醉的人,活了数百年就没有喝醉过一次,连那些自诩酒量惊人的人也喝不过荷华。
  她们打开门,走出房间。
  石屋有很小的厅堂,用来吃饭生火的,崔姨就坐在火盆旁,阿宣拿几瓶酒放进烧开了的水,这是他们简单粗暴的热酒方式。
  崔姨推了两把矮椅子给贺岁安和荷华:“都会喝酒?”
  贺岁安:“会。”
  荷华又点头。
  “如此甚好。”崔姨接过两瓶热过的酒给她们,“这酒是村民酿的,叫烧刀子,喝起来似火烧,驱寒良物,你们斟酌着点喝。”
  长安里售卖的酒都比不上这个小村庄的村民酿的烧刀子烈,崔姨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尝尝当地的酒水。
  贺岁安喝了一口,感觉喉咙真有一种被火烧过的感觉。
  味道也很浓烈。
  呛喉。
  可驱寒的功效显著,贺岁安只喝了一口便感觉自己的身子没那么冷了,她又张嘴抿几口。
  崔姨见贺岁安喝了那么多口,提醒她道:“烧刀子烈着呢,后劲特别大,酒量再好的人也容易喝醉,当地村民也不敢喝太多。”
  贺岁安抱着装酒的小青瓷瓶:“不会的,我不容易喝醉。”
  崔姨用怀疑的眼神看她。
  “当真?”
  贺岁安为证明给崔姨看,喝光小青瓷瓶的烧刀子,再将瓷瓶倒立抖了抖,表示里面一滴酒也没了:“您瞧,我都喝完了。”
  她小脸红扑扑的,不知是被火盆慢慢熏红的,还是被喝进身体里的烧刀子给活生生烧红的。
  荷华拉了贺岁安一下。
  她摆了摆手,想劝贺岁安不要喝太多,喝一些能御寒即可。
  “你倒是能喝,直接喝完一瓶。”崔姨却笑了,也举起一瓶酒喝,看向荷华,“荷华姑娘就随她喝吧,喝醉了只睡一觉而已。”
  荷华便不再劝。
  贺岁安跟荷华解释过为何会在此,也解释过为何会跟祁不砚分开一段时间,解释的言辞与她拿来回答崔姨的差不多,没详细说。
  还算懂人情世故的荷华听得出贺岁安并不怎么想谈这件事,也看得出贺岁安有心事,她年纪尚小,偶尔不是很懂得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