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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屋 > 都市言情 > 纨主 > 二五一章混出人样
  澹蛋蹲在大切诺基的旁边,看着山上滚滚的巨石,趴在车窗边的媛媛从旁边拿出了一根烟递给他。澹蛋抬起头冲媛媛笑了笑,接过烟,媛媛又拿出了一个打火机给他把烟点着,澹蛋抽了口烟,抬起头看了看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松动下来了几块雪块。车里的媛媛低声道:“徐硕哥哥和青羊哥哥应该没事吧。”
  澹蛋摇了摇头,山上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又有几个人能够成功的猜测出山上的局势,既然徐硕和李青羊没有带着他们两个人上山,必然是因为山上有什么让人害怕的东西,此时距离那一晚已然是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山上的情况相比又会有了新的变化。
  澹蛋回过头看着媛媛笑道:“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的吧,毕竟青羊很厉害的,我见过他一脚就把我张哥踹出去老远的,四个我都打不过张哥,青羊哥肯定是顶上十个二十个我了,有他在肯定没事。”
  媛媛轻轻的哦了一声,没有太大的反应。澹蛋感觉有些苦涩,又抽了一口烟之后,也不知道是跟媛媛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也不知道张哥在和田那边好不好,估计总该比我守在山脚下要好很多,而且坐到了那个位子,肯定是一呼百应,以后回了北京城也要风光许多。”
  说到最后的时候,话语里有了些微微的酸涩。媛媛伸出手拍了拍澹蛋的肩膀,澹蛋回过头看到媛媛又给自己拿了一根烟,澹蛋摸着头嘿嘿一笑,苦笑着道:“一起苦哈哈出来的兄弟俩,一个出息了,另外一个心里高兴的时候,总还是多多少少会有一点不好受,即便是四个我都比不过张哥。”
  媛媛摇了摇头,低声道:“硕哥哥以前跟我说过,一个人活着总有一个人活着的价值,即便是他自己看不到,别人也一定能看到,而且硕哥哥要跑来跑去,总是要把最放心最好的人放到自己的身边,我感觉硕哥哥一定是很看重你的,说不准以后还会送你一个大大的前途。”
  澹蛋笑了笑,把手里的烟点上,抽了一口之后,英雄之气又重新充满了胸口,看着媛媛笑道:“虽说我打的不怎么样,可是我感觉我还是很聪明的,跟徐哥近也有好处,离得近,只要稍微努把力,他就能看得到,而且如果不是因为他,我说不准现在还在以前北京八大胡同那边胡混着呢,现在有车开,有饭吃,有活干,对于以前和我一起的那些人来说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媛媛双手撑着脑袋,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澹蛋的话,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竟然萌生一点听故事的意思,看着澹蛋低声道:“你说的那个张哥,应该是张不肖吧,能不能给我说所你们的故事。”
  故事需要酝酿,澹蛋靠在车身身上,手里捏着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之后,看着远处灰色的天空,开口说道:
  “第一次遇到张哥的时候,应该是和现在差不多的天气,不过北京的冬天和这边不大一样,没有那么多的雪,没什么潮气,而是干冷干冷的。其实这故事很老套,我就像所有那些个小乞丐一样,都不知道家里爹妈是谁,然后在福利院里养的稍微大些,受不了大孩子们的欺负,便偷偷的溜了出去,流落街头,北京的冬天太冷了,冷的叫人骨头渣子都是冷的,身子里流的血都是冷的,甚至连心脏都感觉是冰凉的。”张不肖说到这里,忍不住抬起手又抽了一口烟,脚尖踢了踢脚下的泥土,然后抬起头淡淡道:
  “本来当时我就是想在垃圾堆上拣拣看看,看看有没有合适我穿的鞋子,冬天光着脚丫子在街上跑来跑去找食吃的感觉不怎么好。这世道不管你干什么,总是得被人欺负的,在福利院被大孩子欺负,在街上乞讨被老乞丐欺负,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以前别人怎么对自己的,等到自己有了点能力的时候,难免就会按照以前别人对自己的手段再去对付别的人。好巧不巧的刚好我在垃圾堆上找到了一双新棉鞋,也不知道是谁扔在那里,是崭新的棉靴,虽然大一点,可是穿在脚上的话,我想一定会很暖和的。我找到了,别人没有找到,自然是要来抢我的,我不依,自然得挨打。也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吧,张哥当时刚好从学校逃学出来玩,看不惯就上去帮我打架,当时张哥不过是十二三岁,而且还没遇到那个老师傅,身上有点劲,但是又哪里会是那几个老乞丐的对手,还没几下子,我们便被打到在地上了,老乞丐抱着靴子继续去要饭吃,张哥就把我带回了家。”
  澹蛋抹了抹眼角,鼻子抽了口气,然后自己从车里又掏出了一根烟,笑着说道:“回去之后,娘没有嫌弃我那么脏,那么小,家里当时本来就很难过了,却又多了我这么一张嘴,我还记得当时去的时候那天晚上家里喝的是糊涂面条,长的欲米糁,还有芹菜叶子,还有几粒花生,我一个人喝了三大碗,喝完了之后才知道那天娘没有吃饭。我们吃完了饭,娘看我冷的厉害,就把我抱近了被窝,然后点着灯给我织了一双毛线袜子,又把张哥小时候穿旧的棉鞋给我穿,那袜子真暖和,我这一辈子都没有穿过那么暖和的袜子,一辈子也没有喝过那么好喝的面条。”
  媛媛瞪大了眼睛看着澹蛋,看澹蛋不说了,就说道:“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澹蛋伸出了手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笑道:“我当时就和你这般大,晚上的时候总是闹腾,闹着娘给我们讲故事,也是总说后来呢,后来呢。”
  不知道是因为故事太感人的原因还是什么,小姑娘难得的没有把自己的脑袋躲开,而是任由澹蛋的手在自己的头上抚摸着。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就一直住在那里,娘省吃俭用,把我和张哥两个人拉扯长大,可惜我们不争气,读书怎么也读不好,家里也实在是困难,其实张哥比我聪明,读书也比我好,不过他见不得娘受太多的苦,一直故意把成绩弄得很糟糕,那时候书上的那些很多很难得题,好学生都不会做,可他会做,只是娘太苦了,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着一大家子,两张嘴就靠她一个人,张哥受不了,在上到初二的时候,张哥就因为在学校惹事被开除回家了,娘哭了很久,张哥没有说一句话,自己拿了点衣服就走了,临走的时候,他对我说,‘蛋子,哥要是不闯出点人样的话,就永远不回这个家’。可是这世道那里是那么好出头的,不管是什么,大多都是亲友团罢了,之后,张哥便没有再回过家,只是在外面拼命,弄到钱了,便往家里院子里扔一点,不过娘没有花过那些钱,总是说,‘这些钱得攒着,不肖手脚大,得攒点,以后留着给他娶媳妇用’。”
  烟头燃烧完了,燃烧到过滤嘴的时候烧到了澹蛋的手指间,澹蛋笑了笑,把烟头扔了出去,看着远处的群山张开手大声喊道:“娘,娘,我张哥总算是混出来人样了,你等着,等着,等着咱家小蛋子也混出人样的时候,就回去看你。”
  媛媛伸出手放在嘴边,也学着澹蛋的样子,大声道:“硕哥哥,等着,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
  一大一小声音在群山之间回dang着,隆隆作响,仿佛要传回北京,要传到人的心间。
  张不肖把车子停到了一个高路口上路口,然后看着旁边的祈枫沉声道:“我不能回和田,我要先回一趟北京,然后再回和田。”
  祈枫扭过头,大脸惨白,看着张不肖疑惑道:“回去做什么?”
  “我给我娘说过,我不混出个人样就不回去。”